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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秘书长、部分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秘书长、部分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14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部分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左 军 秘书长 在自治区主席、常务副主席领导下,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领导政府办公厅工作,分管政府参事室、督查室、办公厅人事保卫处、接待处。
  王紫云 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主持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监察、编制、财政、人事、审计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分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厅主席办公室、政务处、文电信息处、驻外机构联络处、行政处,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张杨强 副秘书长 主要负责自治区50大庆和宁夏参与上海世博会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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