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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市局行政许可信息管理系统于2008年9月1日起试运行,为保证行政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完成数据的补录工作。
  1、各单位在本单位行政许可系统未开发或未正式使用前,应当在许可决定作出后2天内完成数据的补录工作;
  2、各单位于10月底前完成自2008年9月1日起申报的各项许可事项的补录工作;
  3、进驻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29项许可,在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时,均应使用中心平台受理,再由市局系统自动分发至各局许可系统,各局应派专人每日定时检查受理信息,并及时反馈许可决定。

  四、落实组织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行政许可信息化系统开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的法规部门、许可办理业务部门、监察部门应通力协作,将行政许可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工作一抓到底,确保网上审批的顺利开展。

  市局计划9月对局行政许可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和市局信息中心,联系人:罗燕,张波,85460131 85463529。
  附件:
  杭州市交通局行政许可事项一览表

杭州市交通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杭州市交通局行政许可事项一览表
(待市政府公布后统一实施)

  一、杭州市交通局

序号

许可事项

是否进驻

1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2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

3

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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