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选定4个与经济发展和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参与举办现场对话活动,即: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市规划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节目录制地点设在市广播电视局,具体录制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栏目的内容
1、参与节目单位介绍本单位(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与群众最为密切的工作情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行政情况、服务承诺和整改落实情况、办事程序和办事效率情况、落实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情况、规范执法行为和收费情况;
2、参与节目单位领导面对面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3、参与节目单位领导对群众的咨询、求助、举报和建议进行现场解答。
(三)栏目的要求
1、参加节目人员由主动参加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应邀参加节目人员组成。应邀参加节目人员由市政府纠风办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商企业主、个私业主、普通居民组成。市政府纠风办将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代表参加。
2、节目制作地点设在抚州市电视台节目制作室,时间约为30分钟。参与节目单位不能以时间为由中断群众提问,更不能因为群众所提问题较尖锐或不是本单位所安排而拒绝回答,只要有群众提问,对话就必须进行。
3、参与节目单位要由主要领导率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同志参加节目,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现场给予解答。对不能马上答复或解决的问题详细记录下来,之后及时认真研究和解决;无法解决的,要作好解释工作。
4、节目结束后,参与节目单位要认真填写《群众反映问题和反馈情况一览表》,并在20天内报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根据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督促参与节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市政府纠风办将把节目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情况和答复、办理情况在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6、参与节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纠风约谈”栏目开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负责、专人协调、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做到节目前精心准备,节目中诚恳受理,节目后抓好督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公开服务承诺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汇总参与单位公开情况和对节目监听及节目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