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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仙女湖综合开发利用协调小组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仙女湖综合开发利用协调小组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8〕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仙女湖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余市仙女湖综合开发利用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部门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陈九根 副市长

  副组长:
  王钦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永旭 仙女湖区委书记

  徐冬春 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

  刘 勇 中国水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执行总经理

  成 员:
  刘永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简向阳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刘超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朱永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春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仁辉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江训发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仕斌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卢 贺 市农业局副局长

  简建新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周开焕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 强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杨 帆 市文化局纪检组长

  钟桂林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瑞丰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廖永健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郭志勇 市规划局副局长

  肖 阳 市招商局副局长

  陈 岗 市旅游局副局长

  罗智德 市现代服务业管理指导中心副调研员

  陈志生 分宜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郭文琳 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 柳 仙女湖区委副书记

  李迎军 江西赣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建华 江西三和江口水电厂厂长

  周松文 新余水务集团执行总经理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冬春兼办公室主任,胡柳、陈岗、周松文兼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仙女湖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开发建设仙女湖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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