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行业先进评选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上海市市政行业先进管理署、先进服务窗口、先进养护班组和市政行业标兵创建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市政工[2008]579号)
本市市管、公路、燃气、养护行业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
根据(沪府办[2001]37号)文,市政行业先进评选表彰是上海市政府批准开展的政府系统评比项目之一,该项目评比原来是一年一次,2004年起两年评比一次。市政行业先进的评选,为表彰和发扬行业先进,树立市政行业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
为适应“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形势要求,避免与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评选活动相重复,2006-2007年度市政行业先进评选活动作了若干调整:第一,从以重点工程建设为主转向以管理、运营、服务为主,进一步突出管理、突出服务、突出基层;第二,按照市府有关评比工作的规定,与市人事局联合下发(沪人[2007]193号)文,进一步明确评比的范围和工作要求;第三,加强了行业先进评选的公开透明,规范评选工作程序,进一步做好对先进的宣传工作。
2008-2009年度是新一轮行业先进的评选周期,又是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实施期,本着抓早、抓紧、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行业先进评选的品牌激励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的,积极创建
市管、公路、燃气各行业处、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各自评选范围内的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市人事局、市政局联合下发的(沪人[2007]193号)文精神,加深认识行业先进评比的目的和意义。要把行业先进评比活动变为创建过程,广泛发动各单位按照先进标准制订创建计划,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把学习宣传2006-2007年度行业先进事迹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申报2008-2009年度行业先进的单位,在今年三季度内都要制订创建工作计划。
二、结合世博,细化条件
市政行业先进的创建与评比,要同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紧密结合,市管、公路、燃气等行业处和市政行业协会(养护专业委员会)要分别对先进管理署、先进服务窗口、先进养护班组和行业标兵的评选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使其更符合形势的要求,更能体现市政行业排头兵、带头羊的特色。
三、加强交流,实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