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浙经贸调节(2008)390号)
各市经贸委(贸易局):
新修订的《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
《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将于今年8月1日实施,这是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一件大事。为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新
《条例》,并以此为工作契机,进一步推进我省“放心肉”工程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新
《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主题及主要内容
宣传月活动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新
《条例》,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肉类消费安全。
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
宣传原
《条例》和《浙江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屠宰管理和行业发展取得的进展,在构建肉类消费安全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学习宣传新
《条例》主要精神实质、制度要求、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宣传普及放心肉知识,强化民众参与意识,建立完善肉类安全社会监督网。加强监管,全面检查,严格执法,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二、时间和活动方式
时 间:7月25日一8月25日
活动方式:
(一)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新
《条例》的重要意义。新
《条例》的颁布,为推进屠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经贸部门要组织屠宰管理执法人员和屠宰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新
《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召开有农业、工商、卫生、质检、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学习新
《条例》,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共同参与新
《条例》的贯彻和今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