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项目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萍府办字〔2008〕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项目服务月”活动的通知(萍办发〔2008〕16号),推动项目服务各项工作,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最近国务院再次(第四次)调整了行政审批项目,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现有行政审批也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再次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审批项目。为此,要在上级清理的基础上,结合萍乡实际,进一步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各具有行政审批、审核、核准职能的部门应在8月20日前自行清理并上报市法制办。清理结果于9月上旬在媒体公布。市监察局要对清理掉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拒不执行的,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问责(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我市对行政和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过规范,规定了收费项目和标准。但仍有部分收费单位尚未按照可收可不收的坚决不收,有明确规定的 “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收取,有关部门要8月底以前进行一次大检查,纠正有碍经济环境的收费行为。今后对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把关,防止收费谋利。行政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9月上旬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
三、营造“招商、亲商、帮商”氛围。一是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要换位思考,想为企业所想,急为企业所急,想方设法为企业、为项目排忧解难;二是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都要积极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倾听企业主和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通过这次活动,促使有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户,使已签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尽快开工,使建设中的项目早日投产达标,使生产企业能够感到环境优美、服务周到(各职能部门负责)。
四、狠抓机关作风转变。今年是我市开展创优发展环境活动年。各部门要结合这次“项目服务月”活动,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对作风散漫、工作疲沓的行为进行通报或曝光。同时开展千名科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签名活动。市直主要部门、主要科室科长在电视上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该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和市效能投诉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