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池州市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意见
(池政办〔2008〕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皖政办〔2008〕12号)的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为主、市场引导、技术创新、资源整合的原则,加快建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实现优势领域标准化工作重点突破和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的标准化主体作用,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强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构建与池州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到“十一五”末,将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成为增强我市产业和产品综合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池州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技术支撑。
(一)农业方面。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中的桥梁作用。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制(修)订省级农业标准15项,争取在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上有所突破,积极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试点工作,力争8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实现标准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高。
(二)工业方面。重点推进企业“采标”和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导产品采标率达80%以上,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100%,中国名牌产品、安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其中争创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