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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地方税务局《日常税务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和《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附件四:
  撤案审批表
  苏州地税  撤〔  〕 

案件编号

纳税人代码

纳税人名称

检查状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撤案方式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局 长:

       年 月 日




  附件五:
  税务检查通知书
  苏州地税  检通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           等人,自       日起对你(单位)       日至       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附件六: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受送达人拒收理由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发税务机关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
  苏州地税  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经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局长批准,决定调取你(单位)       日至      日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请于    日前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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