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国资委2008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排查治理的方式: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工作力度,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查找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切实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清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因素,堵塞制度上的不安全漏洞;四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三、工作安排

  行业主管部门已作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安排的,相关企业要严格遵照执行,未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的,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阶段”着手展开。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20日前)

  1、市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市国资委领导小组、市国资委排查治理办,见附件),提出工作意见,进行部署动员。

  2、市属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出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在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也要报送市国资委排查治理办。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08年全年)

  1、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市国资委将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市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现场督查指导。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密切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