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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池政〔2008〕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首要任务,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抓手,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生态化、农业品牌化、农民知识化、服务体系化、农村和谐化,全市呈现出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
  授予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全市十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
  授予池州市江南乡村土鸡专业合作社等10个合作社“全市十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称号;
  授予天方牌茶叶等10个品牌“全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称号;
  授予贵池区涓桥镇兽医站等10个单位“全市十佳农业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贵池区梅龙街道等10个单位“全市十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先进镇(村)”称号;
  授予程根宝等50名同志“2007年度全市农民创业带头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业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具有池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十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十大农产品品牌、十佳农业服务先进单位、十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先进镇(村)、农民创业带头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全市十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佳农民合作
经济组织、十大农产品品牌、十佳农业服务
先进单位、十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先进
镇(村)、农民创业带头人名单

  一、全市十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安徽龙溪外贸麻油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池州市鸿亮竹业有限公司、池州市秋江棉业有限公司、东至县兴农菌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五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青阳县皖南土鸡产业化协会、石台县山园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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