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
市属各相关企业:
近日,市安监局转发了省安监局转发的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市属企业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加以整改。
二、要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及时掌握易引发灾害天气和生产安全事故天气的动态,及时向重点单位、部门和岗位发出预警信息,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三、要根据本单位汛期安全工作情况,及早制订或完善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健全组织,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梅雨季节和台汛期间安全防范。特别要针对本企业汛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工作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四、要立足于做好防大汛、救大灾、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各种准备,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