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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教宣〔2008〕3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直属学校:

  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教育局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

杭州市教育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杭州市教育局2008学年第一学期德育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循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着力推进学科德育和学校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主动性和长效性。
  一、全面推进德育创新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市委部署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和《杭州市中小学“十一五”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德育观念、德育形式、德育方法和德育评价的创新,不断丰富德育工作内涵,努力构建生本、科学、开放、长效的德育体系。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中小学校,要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求,以“创建高品质德育”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德育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德育工作品质;要继续加强学科德育与主题德育活动、德育导师制与预警机制建设、初中与高中德育衔接、流动人口子女与农村留守子女教育、廉洁教育与法制教育、新榜样教育与仪式教育、现代学校文化建设与网络德育、实施第二课堂行动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统整等方面的实践探索。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基础工作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继续贯彻落实《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结合教师节、“九·一八”、9·20“公民道德宣传日”、国庆节、中秋节、“一二·九”、元旦等重要节庆日、纪念日,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杭州中学生人文大课堂”活动,邀请曾在杭州生活、学习、工作过的著名专家、学者等作专题讲座,开拓学生视野,提高人文素养。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举办“阳光校园30年巨变”图版展评活动。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本校专业特点,以“职业人生规划”为载体,分年级、分层次开展以诚信和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践活动大赛,继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城区与山区的小学生“爱的日记”交换接写活动。以国家版图意识教育为载体,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国家意识和主权意识。部署2008学年市、直属学校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等评比表彰工作。9月份,将组织开展第五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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