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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金融信用工业园区创建等活动,促进了金融环境的改善。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增强我市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促进信贷资金向我市合理流动,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创建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创建的重要意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和有效支持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招商引资的重要条件。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对打造“诚信宜春”、构建和谐社会、增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金融生态环境创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观念,统一思想、与时俱进,从解决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体制和机制入手,努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创建,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创建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创建活动,使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提高,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明显提升;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对本级的授信规模不断扩大,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金融资产质量明显好转,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中介服务体系得到较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操作程度较高;法制环境不断改善,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金融案件的执结率明显提高。
  二、着力打造诚信企业,为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奠定基础
  (三)增强诚信经营理念。要通过各种活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强化信用观念。继续深入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信用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05〕21号),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企业信息的透明度,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和经营信息,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各级政府要率先垂范,对于政府组织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要认真进行收费还贷的可行性研究,确保还款来源的充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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