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发展意见的通知
(阜政办〔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发展的意见
(市财政局 2008年8月)
为加强与徽商银行的合作,实现政银双赢目标,现就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外部环境,提供持续发展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换经济管理职能,积极通过规划、政策和信息发布等引导社会筹融资方向,支持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宣传经营理念、及时推介金融服务产品、介绍信贷投资重点,搭建起企业、政府和徽商银行的沟通平台,提升徽商银行经营信誉和服务形象。各地要进一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诚信社会,优化社会信用环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切实维护徽商银行金融债权,维护徽商银行的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的金融发展秩序。要积极应对宏观调控和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大力支持徽商银行阜阳分行调整经营战略、创新金融产品、开拓新的市场,为其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发展空间。
二、采取积极措施,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徽商银行阜阳分行是在阜阳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整合筹建的,由于原阜阳城市信用社底子薄,市政府为推进筹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与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商定的意见,解决对原城市信用社经营亏损补贴资金,有效化解其经营债务风险和历史包袱,帮助徽商银行阜阳分行提高自主经营能力。
三、整合政府资源,推动政银合作深入发展
市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府资源向徽商银行倾斜,支持徽商银行加快扩大投融资规模,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1.在徽商银行阜阳分行开设市医疗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非税收入归集账户,扩大徽商银行阜阳分行社会影响,引导社会存款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