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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三)加大力度,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拟取消、调整或新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上述表格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2267095
E-mail:zpf200866@126.com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拟取消调整或新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清理意见
备 注
取消、调整理由
新增依据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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