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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三)加大力度,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拟取消、调整或新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上述表格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市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2267095

  E-mail:zpf200866@126.com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拟取消调整或新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表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清理意见

备 注

取消、调整理由

新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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