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彭泽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自定
第十五组:都昌县负责检查湖口县
组长:都昌县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自定
市安委会检查联系人:邹一新,办公室2185021;13979219379。
三、检查的要求
1、各检查组必须在8月8日前完成交叉检查工作,原则上每个检查组在被检查县(市、区、山)的检查时间应不少于3天,检查乡镇应不少于3个,检查企业应不少于6家(产煤县检查煤矿应不少于2家);
2、各检查组检查时要讲求实效,不能走过场,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反馈,存在较大问题的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3、各检查组在完成检查后,应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8月10前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8211872。
全市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部门包县督查安排表
责任部门
| 督查县区
| 督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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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永修县
| 2008年8月1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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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武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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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 瑞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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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 庐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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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湖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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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 星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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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局
| 德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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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
| 都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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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
| 彭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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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九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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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修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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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 浔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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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 共青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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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地方海事局
|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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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
| 九江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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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委
| 庐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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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各部门在督查时间内,至少到所督查的县区开展2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