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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九江市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一)成立市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
  为集中力量搞好投资服务,促进重大项目顺利落户,现决定将原“九江市外商投诉中心”名称更改为“九江市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职能调整为具体负责市区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工作,重点实行帮办、代办服务,今年内开始运作。
  1、主要职责
  (1)接受投资者委托,为企业代办项目核准、环保评估、设立登记、项目报建、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等各个具体环节服务,对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全过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2)建立日常与投资者联系沟通机制,通过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外商沙龙”、“季度交流例会”等多种形式,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零障碍沟通,切实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服务企业做强做大;
  (3)受理督办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事项,严格按照商务局《服务承诺制》受理业务,不推诿、不拖延;
  (4)负责与建设、规划、土地、环保、安监等部门做好项目投资运营后的全程管家式服务;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服务范围
  九江市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市区(含浔阳区、庐山区)投资客商需要代理服务的项目。各县(市、开发区)年内也要成立相应的客商投资代理服务机构,负责本级的代理服务项目。其它县(市、开发区)需要市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帮办的事项,中心可协助代办。同时,全市各地招商机构统一更名为商务局,下放鼓励类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审批权限。
  3、服务制度
  一般情况下,项目审批一周内办结,特殊情况下延长至两周。逾期未办结的,视为默许,产生的后果由受理主管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中审批办证服务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办理、收费和送达。进一步规范部门之间的办理流程,对法律法规规定审批事项需要多个部门提出意见办理的,由市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意见征求完毕后,由市客商投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五、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领导
  建立外商服务绿色通道,是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切实促进项目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运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市商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都必须挂点帮办一个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作用,积极拓展为客商和投资企业服务的领域范围,改单一为客商提供审批办证服务为全方位、多角度提供服务,为实现九江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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