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4)2009年前,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均为10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5)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主任张戈负责。
(6)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5%。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该项工作由市公安副局局长朱耀民负责。
(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1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局长祖惠才负责。
3、责任领导:马世军副市长
(六)创模流程节点之六:7项环境管理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2009年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2009年3月前完成“创模”规划制定并分解实施,每年3月前编印、发布环境质量状况。
该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宏负责。
(2)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标准。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3)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
该项工作由市环保局局长陈建华负责。
(4)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城市及所辖区域内区(县)、县级市必须建立健全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并落实职能、编制和经费。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能力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现场抽查设备等达标情况。
该项工作由市编办主任潘少君负责。
(5)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该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毅负责。
(6)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该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葛生玉负责。
(7)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局长柯义虎负责。
3、责任领导:闫祖强副市长。
(七)创模流程节点之七:2项参考指标
1、完成时限:2011年10月
2、责任事项:
(1)开展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国家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iso14001示范区等活动,并且各类创建创成数量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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