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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叶国钰为公司律师的批复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同意叶国钰为公司律师的批复
(京司函[2008]89号)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叶国钰成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律师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叶国钰为你单位公司律师,并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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