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4、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九)5项社区和单位卫生指标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负责落实。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该项工作由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政府负责落实。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该项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规划局配合。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该项工作由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政府负责。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该项工作由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政府负责。
(十)7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指标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该项工作由沙坡头区滨河镇、文昌镇、迎水桥镇、柔远镇政府负责。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
该项工作由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政府负责。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该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沙坡头区各镇(乡)政府负责落实。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沙坡头区各镇(乡)政府负责落实。
5、除“四害”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该项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6、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该项工作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市环保局、旅游和商务局配合。
7、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该项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点工程
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的65项考核指标,针对中卫市目前存在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主要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贸市场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窗口单位卫生、农村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除“四害”十个方面的卫生整治工作。
(一)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