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委会成员推荐干部制度。换届集中调整前,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空缺较多时,有关人选应在全委会上集中进行民主推荐。可以在本地区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大会进行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全委会成员推荐;也可以先通过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出差额人选,再组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推荐。
13.建立干部动态考核评价信息化管理系统。各级组织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收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干部评价的信息,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信息化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届末考核的基本情况,巡视组综合评价情况和奖惩情况等。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确保信息收集及时、内容真实、资源共享。
五、加强综合分析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导向作用
14.完善综合分析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对考核中各个环节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使之相互印证、互为补充。正确看待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面衡量干部的德才素质、岗位匹配程度,科学鉴别领导班子集体、正职和副职各自发挥的不同作用,对其推动科学发展的实绩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考核材料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核结果。
在全面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的基础上,作出定性评价,突出反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同时反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个别谈话和平时考察等方面的量化考评结果。
15.建立定期分析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组织部门根据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和考核材料,运用动态考核评价信息化管理系统,每年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16.适时适度对干部考评结果进行反馈、公开。积极探索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反馈与公开的有效形式,做到既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也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反馈。健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平时谈话、考察谈话和任职前谈话等多种形式,把考核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及时激励和提醒。试行在领导班子内部通报考核评价结果,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监督。总结推广干部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