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市政府成立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李伟任组长,市经贸委主任董学煌任常务副组长、市供销社主任涂滨根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物资集团、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及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组成。
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供销社副主任周红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资源综合利用科副科长胡文娟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负责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日常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确保再生资源全面回收和有效利用,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市经贸委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并对该工程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调控。
2、市供销社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示范站点建设工作,并配合市经贸委开展循环经济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3、市规划局负责将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纳入城市规划。
4、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在市社区文明回收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部门的相关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5、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要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和再就业工程,落实安置下岗待业和低保人员参与就业。
6、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为我市再生资源行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自律和价格、品种、流向,行业准入标准、统一标识、服务规范的制定,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正确引导,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再生资源从业者提高对社区文明回收工程的认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资源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要与社区建设相结合,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可参照此方案,提出本地开展社区再生资源文明回收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