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部门支持县区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8]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制定的《金融部门支持县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金融部门支持县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金融部门支持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整合金融资源,通过信贷结构调整和金融服务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县区经济发展的功能,推进县区经济快速发展,优化地区经济结构,提升全市经济运行质量,实现“突破阜新”战略目标,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支持县区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经济转型的带动下,我市县区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县区经济发展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正在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综合全国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起步于县区经济,发展于县区经济,县区经济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撑。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发展县区经济的重大意义和对经济转型的推动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发展县区经济的总体思路上来。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贯彻货币政策和支持县区经济发展的关系,集中精力,调整思路,把支持县区经济发展作为今后金融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调整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加大对县区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宏观调控是抑制通货膨胀,防止经济过热,减少经济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各金融机构面临着贯彻货币政策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如何处理好既要贯彻货币政策,又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信贷支持作用,是全市金融机构共同研究的课题。各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存量贷款,优化增量贷款,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金,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信贷倾斜政策,保证县区经济发展合理信贷需求。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相应冻结了银行机构部分存款,可贷资金减少,但由于股票和基金市场持续低迷,银行存款增幅较大,相应增加了贷款来源。全市金融机构上半年新增存款48亿元,存量贷款余额230亿元,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调整存量贷款,收回部分投资期限长、预期效益差、占压贷款多的企业贷款,增加县区市场前景好、资金周转快、比较效益突出企业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