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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熊永强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国强、市交通局副局长王宜江、市安监局副局长乐国庆为副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总支书记燕开钊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李源、市交通局运管处总支书记燕开钊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整治的重点单位、重点车辆和重点路段
  (一)整治的重点单位:全市所有客运企业;
  (二)整治的重点车辆:7座以上客运车辆(包括校车);
  (三)整治的重点路段:105、316国道、焦武线、柯垄线、湖牛线、景湖线、九瑞公路、都蔡公路、都中公路、环庐山公路、庐山南北公路和有客运车辆通行的农村公路。
  五、整治时间
  全市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时间从2008年6月24日起至8月31日止。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24日-6月30日):部署动员、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机构,合署办公。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本地本辖区实际,专门成立由公安、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机构,专项行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合署办公,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协调。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地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客运交通现状,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单位、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3、传达精神,深入动员。各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安监部门要迅速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和传达省领导批示和全省“6.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各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打好客运超员集中整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4、加强教育,提升意识。各地交通运管、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对所有客车驾驶员进行集中教育,结合交通事故情况以及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切实提高驾驶员对违法行车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教育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问题车、不开疲劳车”。对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要重点教育,对发生道路交通肇事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
  5、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宣传、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和安监部门要密切配合,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在当地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客运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发布通告等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和成效,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为专项整治营造铺天盖地、人人皆知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车、不乘带“病”车,不乘超速车。要通过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向举报人员反馈,同时对有功的举报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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