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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矿业发展水平,做大矿业经济规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升矿业发展水平,做大矿业经济规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8〕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提升矿业发展水平,做大矿业经济规模的实施意见》已经2007年12月22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提升矿业发展水平、做大矿业经济规模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矿业产业发展,着力发挥矿业产业对全市工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资源性产业重要加工基地,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做大做强矿业经济为目标,以有色金属和建材非金属矿业开发和深度加工为重点,强化矿产资源整合,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矿业产业对全市财政增收的贡献率,不断提高矿业产业对工业发展的带动力。
  二、发展目标
  至“十一五”期末,矿业产业发展的预期目标如下:
  (一)矿业产业经济总量目标:主营业务收入26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20%;实现利税总额40亿元,占全市比重30%以上。
  (二)矿业基地建设目标:以优势矿产资源为依托,做大做强做优矿业产业,努力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硅、铜、铅锌、钨、水泥五大矿业基地。
  (三)骨干企业目标: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达到30户以上,其中:50亿元以上企业2户(即蓝星星火有机硅厂、江铜铅锌冶炼厂),10-50亿元企业8户。
  三、发展重点
  (一)硅产业
  1、有机硅。积极支持蓝星星火化工继续扩大有机硅单体生产能力,在“十一五”期内力争形成30万吨的生产规模;同时,围绕有机硅产业链延伸,提高产品加工深度,以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四类产品为发展重点,新上一批万吨级有机硅深加工项目,力争使有机硅深度加工比例由目前的20%提升到40~50%。“十一五”期末,有机硅产业要争取形成50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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