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引进、开发和利用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等多样性课程资源。学校所在地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要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提供便利和服务。鼓励校际之间的资源共享。
(八)做好新课程实验的总结与评价。每学期末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根据实验开展的需要,不定期举办普通高中各学科实验工作研讨会,第一轮实验三年结束后,召开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各地要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加大对普通高中的经费投入,支持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开展。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合理编班教学,控制班额。编制管理部门要根据编制标准、普通高中学生实有人数变化情况,适当考虑新课程实验后课程变化因素,调整教师编制。学校要有计划地从工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遴选优秀毕业生,充实技术课教师队伍。
(二)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建立联系基层和样本学校的调研制度,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对新课程实验的决策、实施、监控等提供咨询和专业支撑。
(三)建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制订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组织好对本地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内容,并适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四)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舆论宣传与动员工作。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和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目的、任务和意义,让社会、家长了解课改、认同课改、支持课改,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各项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