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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探索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以及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力度。
  (四)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五)建立适应我市普通高中课堂新课程教学要求的校本教研制度,实行教学研训一体化,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深化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与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制度。
  三、课程内容
  (一)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3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由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8个领域组成;
  学习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3个科目;
  学习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二)课程设置: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学制为3年。
  学习安排:每学年学时共安排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一周复习考试;
  学分管理:学生三年获得116个必修学分,28个选修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的学分;
  课程安排:所有普通高中都要开设必修课。省重点中学要尽可能开设《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他学校要通过努力逐步达到这一要求。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加选修课程。严禁高中一年级分文理科。要保证高三年级的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
  考核要求:学生未通过的考核科目要按照规定进行重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科目,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
  四、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师资培训工作,经费的筹措和监管工作,设施设备的装备指导工作,课改进展的督导评估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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