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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九江市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市信息办: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硬件组装和技术维护,实现网上审批行政处罚及电子监察系统的对接,并搞好经费预算。
  (四)市法制办:负责对许可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把关和制定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制度。
  (五)市财政局:负责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负责技术开发单位和配套软件、硬件的招标以及所需经费的审核和支付。
  (六)市编办: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审核,要求各部门在人员编职数不变的情况下设立行政综合审核审批科。
  (七)各县(市、区):负责推进本县(市、区)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为市县(区)系统对接创造条件。
  (八)各行政审批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找出每一个审批事项的起点和终点,理清其前置和后置关系,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相关联的事项联系在一起,确定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实现业务流程的再造。梳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批项目的名称、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表格、审批岗位及权限、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审批事项须提交的材料、统计分析需求、联络方式等。调整内部科室职能,成立行政审核审批科。配合领导小组做好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步骤安排
  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6月上旬-中旬)
  1、成立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3、召开全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工作动员会。
  第二阶段:市级系统建设(2008年6月下旬-10月底)
  (一)技术筹备
  1、各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按要求对审批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梳理、制定审批流程;
  2、市法制办对许可单位梳理的审批事项进行审核;
  3、市信息办开发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软件;
  4、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设备安装
  市信息办:在现有电子政务的基础上,对相关设备进行整合、改造,建立市本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行政处罚系统。
  (三)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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