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防汛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防汛和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

  近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市防汛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根据批示精神,我局对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暑期防汛和学生安全工作再次要求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防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实行防汛责任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好防汛人员和物资准备,对因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汛命令执行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学校要立即对学校的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对校舍特别是农村和山区学校校舍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对山区、塬坡等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学校以及处于低洼、内涝学校的防范,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与水务、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天气变化,随时关注校园及周边的各种险情,及时做出科学判断,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四、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洪涝、防雷电等安全教育。要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职责,加强暑假期间的监管和教育力度。要继续落实巡河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河流、水库的巡查,严禁学生到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地方游泳、戏水,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