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实验国际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实验国际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7]9号)


南京实验国际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取消建校费收费项目。
  二、学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6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8000元。
  三、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700元。
  四、伙食费、教材簿本费、校服等费用按实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