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2008年第一次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苏建质〔2008〕245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
2008年7月8日至15日,我厅组织7个检查组共56名专家进行了2008年第一次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13个省辖市和13个县(市、区)的78项工程,建筑面积141.56万平方米,竣工、在建项目各占50%。其中,省辖市52项,县(区)26项;居住建筑41项,公共建筑37项;本次检查的范围为2007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住房工程和在建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检查中,重点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抽查;对竣工的住宅工程质量进行分户验收现场复核;对在建的施工现场随机抽取3组不同规格的钢筋原材料进行比对检测,对在建工程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进行了现场随机抽测。每个地区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均召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检测机构、图审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进行集中讲评和通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从检查看,全省工程质量总体受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推进,监管有力。具体表现在: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管工作。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和太仓、姜堰、灌南等县(市、区)建设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和分户验收监管工作十分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省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强化监管,工程实体质量、建筑节能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所查的78项工程,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意识比较强,能较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相应的质量责任,没有发现肢解发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3、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方面,68项工程合格或基本合格,占受查工程总数的87.2%,比2007年提高3.2个百分点。从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看,各地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建筑节能闭合监管体系日益完备。继《
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5号)出台之后,苏州市发布了《
苏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3号),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民用建筑节能6项制度;无锡、淮安、盐城3市召开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南通、扬州、盐城等市制定了“建筑节能登记”、“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了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和质量管理;镇江、泰州等市全面推行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