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08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五)所有免费和减免费接种的疫苗都由政府统一采购。为保证接种质量,要严格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接种门诊逐级发放疫苗的原则,要确保疫苗供给渠道;在疫苗运输、保藏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尽量缩短存运时间,保证疫苗运输的全过程冷链。
  (六)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接种疫苗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情况
  从2008年9月20日起,实行流感疫苗接种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节假日和周六、日正常报告。
  接种单位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5:00前将前一日接种情况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周二15:00前将核对后的前一周接种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各接种点登记造册,接种工作完成后,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区县财政部门按实际接种人次数给予经费补助。
  五、开展督导、追究责任
  各区县卫生局要对接种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督导,采取询问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接种门诊工作流程、人员资质、接种场所、疫苗管理、冷链运转、现场接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接种。未经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市民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北京市2008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北京市2008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最有效的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流感及流感相关并发症的风险,同时还可以减少患流感后传染给他人的风险。为了保证我市2008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