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净化。净化道路,净化设施,消灭卫生死角,治理“三废”。
1、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加大对城区和城郊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力度,做到“五无三净”(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无砖头瓦块、无污水、无灰尘粪便,人行道净、车行道净、绿化带净)。各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居民楼院推行物业管理,自行设置垃圾容器,实行垃圾袋装化,做到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城区主要道路做到垃圾随产随清,其余区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在垃圾收集站、点翻拣、焚烧垃圾。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江北建成区(后河桥西桥头至大佛寺北桥头)公共区域及吊桥;市商贸园管委会负责后河桥西桥头至园艺场至黄家沟、中坝、王望山等城郊结合部和江北城区居民楼院;巴州区政府负责江南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含巴州大桥、3号桥、巴河大桥);市交通局负责大佛寺大桥;市工商局负责江北城区集贸市场。
2、完善环卫设施。增添垃圾车、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加大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建设及管理力度,对城区公厕实行行业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巴州区政府、市规划和建设局。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规范管理,严禁占道堆码建筑材料,进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弃土必须按批准的方式进行处置。已征未动工场地必须按要求设置围墙。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
4、加强车辆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弃土及建筑散装材料一律实行封闭运输,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街洒落。责任单位:巴州区政府负责江南城区;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江北城区;交警部门负责对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
车辆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向外抛洒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脏车在城区内行驶。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负责出租车、客运车,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公交车,巴州区政府、市商贸园管委会负责其余车辆。
5、加强“三废”(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治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抓好城区餐饮业(含露天烧烤)油、烟整治和锅炉烟尘、噪声污染、汽车尾气治理;加强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加强对洗车场、屠宰场、蜂窝煤厂、石料加工厂等污染严重企业的规范管理,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关停取缔。责任单位:巴州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6、严格河道管理。严禁在巴河(低水坝至浅水湾段)、南池河、后河、檬子河、张家河等河道采砂取石,禁止在河滩开荒种植。禁止向河道防洪区域倾倒垃圾、弃物,对河道防洪区域的垃圾、弃物及时清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及其它障碍物依法实施清除。责任单位:巴州区政府、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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