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府办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市“9·1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就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9·1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隐患治理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克服松劲、厌战、麻痹思想,破除消极、畏难、退缩情绪,从即日起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卡立档,分类梳理,限期治理;对重大隐患按三级治理原则,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治到位,切实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成果,确保全面完成“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
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从9月15日起,在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道路交通:一是进一步细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以“反双超”(超载、超速)和农村道路“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总量。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管部门要抽调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设立固定执勤点,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安派出所和辖区政府要切实加强乡村道路安全监管,建立无缝隙监管网络。迅速开展“安全带行动”,确保每一个驾驶员、乘客、乘员正确系紧安全带真正保安全。三是抓好道路交通运输源头安全监管工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对客运企业车辆日检/例检、驾驶员教育、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考核,对途经3级以下(含3级)的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客运车辆及营运驾驶员的动态监管力度,充分利用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加强对超长客车、高速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监管。对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同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驾驶员所属客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