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10亿级企业含30亿级、50亿级和百亿级企业,以此类推。
2. 2010年,全市力争形成百亿级企业10家,导向培育20家。
南通市名牌打造三年行动计划
(2008~2010年)
为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速产品结构的优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累计获得中国名牌26个,跻身全省前三位,涉及电子、机械、化工、纺织服装、轻工、冶金、食品等7个行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8件、国家免检产品46个、国家出口免验产品1个、出口名牌1个;获得江苏名牌118个、江苏省质量奖15个、江苏省著名商标129件;培育并认定了272个南通名牌、305件南通知名商标(见附件1)。2007年,名牌产品增加值282亿元,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贡献份额达26.7%;名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质量管理水平、板块品牌优势、品牌价值影响力得到明显提升。
我市实施名牌战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中国名牌数量仍然不多,名牌企业的规模不大,板块品牌影响力不强。加快培育名牌产品,深入推进名牌战略,是我市今后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品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坚持走“自主创新、以质取胜,名牌带动、整体提升,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品牌发展之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集团,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升南通城市的整体形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个,新增中国名牌产品15个,中国驰名商标9件,国家出口免验产品1个,国家免检产品65个,国家出口名牌3个;新增江苏名牌产品60个(其中:工业品30个,农产品20个,服务业10个),江苏省著名商标45件,省出口名牌12个;新增南通名牌产品240个,南通知名商标120件;名牌产品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28%以上,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
(二)年度目标。
2008年:新增中国名牌5个、驰名商标3件、国家免检产品20个;新增江苏名牌15个、著名商标10个;新增南通名牌70个、知名商标30件。
2009年:新增中国名牌5个、驰名商标3件、国家免检产品20个;新增江苏名牌20个、著名商标15个、省出口名牌12个;新增南通名牌80个、知名商标40件。
2010年:新增中国名牌6个、驰名商标3件、国家出口免验1个、国家出口名牌3个、国家免检产品25个;新增江苏名牌25个、著名商标20个;新增南通名牌90个、知名商标50件。
分地区、分年度目标见附件2。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规划统筹,完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实际和特点,加紧制订名牌培育和发展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国家、省“十一五”名牌发展实施纲要的要求,排出优势产业和产品,制订重点名牌发展名录,向国家、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推介优势品牌企业,争取列入重点培育目录。规模以上企业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结合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从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入手,制定企业创名牌的目标和具体计划,共同推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突出培育重点,加大培育力度。一是围绕优势产品和重点企业,形成各级品牌梯队。(1)中国世界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发展太阳能电池、特种钢材、电子信息产品等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产品,争创销售额超100亿元,出口创汇超5000万美元的国际品牌。(2)国家级名牌产品:在家纺、船舶制造、通信光缆、新能源、玻璃纤维制品、食品等优势产业中争创国字号品牌,扩大国家级品牌队伍。(3)省级以上品牌:加大50家大企业(集团)和50家小巨人企业的品牌培育发展,力争大企业(集团)和小巨人企业全部获得省级以上品牌。二是围绕特色产业,形成各类名牌阵容。(1)推进驰名、著名商标创建工作。优先培育电子、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驰名、著名商标,进一步促进纺织、化工、轻工、机械、保健食品等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商标的创建。(2)推进服务业名牌创建工作。重点指导房地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住宿餐饮业、现代物流、科技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服务标准和规范,争创省服务质量奖10个。(3)推进农产品名牌工作。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地理标志保护、无公害、有机、绿色产品的建设,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抓好大米、水果、蔬菜、水产品的名牌建设,构建放心名牌食品体系。(4)推进出口名牌的创建工作。重点培育扶持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精细化工的出口品牌企业,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扩大自主品牌的出口规模。
(三)夯实名牌基础,增强支撑力量。(1)以技术标准引导名牌发展。积极推动品牌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力争完成20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任务,有1~2个技术委员会落户南通;名牌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验收20个。(2)以科技创新推动名牌发展。推动国家级名牌企业全面建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名牌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占比达到80%以上,大力推进产学研重点工程,加速科技成果向南通转移。(3)以优质制造引导名牌发展。积极推进ISO9000、ISO14001、OHSAS18000认证,名牌企业100%通过体系认证;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制度,重点培育纺织、机电出口免验企业,确保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我市“优质产品制造基地”和“品牌强市”建设,2010年力争成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4)以检验服务平台保证名牌发展。重点加强钢丝绳、家用纺织品、电动工具、剪切机械、锻压机械、水产加工、船舶及钢结构、风机及泵产品、电梯配件产品、精细化工等10个检验机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检验机构落户南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南通名牌网建设,展示、宣传我市名牌产品。组织开展“品牌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培养一批首席品牌官、质量经理人、质量技术工程师,造就一批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复合型人才。
(四)评定南通名牌,储备后备力量。(1)选准评定重点。根据国家、省、市名牌产品评价指南的要求,优先评定高新技术产品、新能源、节能环保型和特色板块产品,重点发展传统产业的升级产品、新型农产品和现代服务业,每年新增80个南通名牌产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快发展步伐。(2)保证评定质量。参照国家、省名牌产品评定细则,完善并出台南通市名牌产品评价认定的考核细则,公布评价标准,重点考核企业在市场占有率、质量保证能力、科技创新力和社会贡献率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价、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扩大评定效果。树立名牌创建标杆企业,每年举办一次创牌企业经验交流推广会,进一步放大名牌产品认定的效应。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名牌声势。一是办好名牌战略高层论坛。围绕品牌与卓越绩效管理、节能减排、技术标准战略、公共服务平台创建、科技创新等课题,每年举办2个专题论坛,拓宽名牌建设思路。二是办好名牌产品展会。继续与中国家纺协会联手,办好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设计大赛;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全针会、家博会、西交会等;继续办好南通名牌产品展销会,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份额。三是建好名牌宣传阵地。在主要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入口展示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在国家、省、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南通名牌企业,利用南通电视台《质量周报》、南通电台《103质量热线》等栏目,每周播报本地品牌榜,营造推动名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推动扩张联合,扩大名牌效应。一是抓重点名牌的扩张。加强对名牌产品链的培育,推广茧丝绸深度开发模式,重点发展家纺、船舶配套、新能源、食品等产业链,向产品两头延伸,提高深度开发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抓优势名牌的联合。推进名牌产品的强强联合,以棉纺织印染、家纺,船舶制造及配套,风力、太阳能新能源等为品牌产品链,促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之间的联合,带动产业的升级换代。三是抓名牌产品的经营。鼓励企业利用名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大资本投入力度,力争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延长产业链、开拓新市场等方面有新突破,形成规模经济的群体优势,以优势产品带动行业优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名牌战略的实施,把实施名牌战略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关系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负责全市名牌战略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考核激励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名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南通质监局负责全市名牌产品的培育发展工作;南通工商局负责商标的培育发展工作;南通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口免验产品的培育发展工作;市农办负责农业名牌的培育发展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服务业名牌的培育发展工作;市外经贸局负责出口名牌的培育发展工作;市经贸委负责名牌的经济运行质量、资源要素的调节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名牌的科技创新、专利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名牌的扶持激励政策、专项资金的落实兑现工作。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强化政策扶持。用足、用好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激励名牌发展的扶持政策。市和县(市)、区政府设立实施名牌战略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名牌打造的奖励扶持。(1)对获得名牌称号的企业予以奖励。从2008年起,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国家质量奖的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出口免验、国家出口名牌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江苏名牌、著名商标、省出口名牌、省质量奖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得市名牌、知名商标、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奖励4万元。县(市)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品牌(奖项)的,奖励费用由市财政承担30%,有关县(市)财政承担70%;获得市级品牌(奖项)的,奖励费用由各县(市)财政承担。市区企业的奖励费用由市财政承担。(2)加大对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品牌企业集团和在全国行业排名前列的品牌产品,对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项目等方面,市科技三项经费、技术改造贴息补助资金等给予优先扶持,对其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用地指标,资金调度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证。
(三)加大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南通市质量目标考核奖励办法》,按季度进行检查考核通报,同时,加强对各地区名牌战略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年度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品牌打造工作进行考核,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对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1.南通市已获各类品牌一览表
2.2008~2010年南通市名牌打造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南通市已获各类品牌一览表
| 中
国
名
牌
| 江
苏
名
牌
| 南
通
名
牌
| 驰
名
商
标
| 著
名
商
标
| 知
名
商
标
| 质
量
奖
| 国
家
免
检
产
品
| 出
口
免
验
产
品
| 出
口
名
牌
| 省
出
口
名
牌
|
海安县
| 7
| 18
| 33
| 1
| 19
| 35
| 2
| 8
| 1
| 0
| 2
|
如皋市
| 3
| 13
| 31
| 1
| 18
| 43
| 1
| 5
| 0
| 0
| 1
|
如东县
| 2
| 13
| 26
| 1
| 21
| 33
| 0
| 6
| 0
| 0
| 2
|
通州市
| 5
| 17
| 25
| 2
| 17
| 47
| 1
| 8
| 0
| 0
| 0
|
海门市
| 2
| 23
| 48
| 1
| 19
| 58
| 0
| 7
| 0
| 0
| 1
|
启东市
| 2
| 14
| 38
| 1
| 16
| 42
| 1
| 6
| 0
| 0
| 1
|
崇川区
| 3
| 11
| 34
| 1
| 8
| 21
| 2
| 4
| 0
| 1
| 0
|
港闸区
| 2
| 6
| 16
|
| 7
| 10
| 1
| 2
| 0
| 0
| 1
|
开发区
| 0
| 3
| 21
|
| 4
| 16
| 0
| 0
| 0
| 0
| 1
|
全市
| 26
| 118
| 272
| 8
| 129
| 305
| 8
| 46
| 1
| 1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