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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工业产业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六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通市工业企业规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2008~2010年)

  为加快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群体,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整体发展水平,构筑南通经济发展新优势,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创新克难,奋力拼搏,积极培育大企业(集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2007年,全市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876家,实现销售收入2742.5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为68.7%,实现利税271.8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为74.5%;其中,超10亿元企业43家,超30亿元企业6家,超50亿元企业1家。2007年,全市前50强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51.1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比重为24.1%,户均销售规模达到19亿元,有力支撑了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虽然我市大企业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企业规模偏小、附加值偏低仍是制约全市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短腿。2007年,我市仅有1家企业列入全省前100强工业企业,排名第95位,位次逐年下滑。
  二、指导思想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立足于现有基础和优势企业,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做强做大”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以资源合理配置为基础,以产业链延伸为重点,以资本运作为手段,以体制、机制和观念创新为动力,突出主业和规模,不断增强重点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迅速提升企业经营业绩,造就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好、经济效益高、产业链长、带动面大的大企业(集团)。
  三、培育目标
  (一)总体目标。实施“1351”工程,即到2010年,全市力争形成以10家营业收入百亿级企业为龙头,30家50亿级企业为骨干,50家30亿级企业为支撑,100家10亿级企业为基础的大企业群体;重点突出旗舰型企业培育,抢抓市场机遇,确定20家企业列入导向培育对象,争取早日进入百亿级企业行列。
  (二)分年度目标。到2008年底,全市形成百亿级企业1家,50亿级企业7家,30亿级企业19家,10亿级企业56家;
  到2009年底,全市形成百亿级企业3家,50亿级企业18家,30亿级企业37家,10亿级企业83家;
  到2010年底,全市力争形成百亿级企业10家(导向培育20家),50亿级企业30家,30亿级企业50家,10亿级企业100家。
  四、工作举措
  (一)完善发展规划。每年组织“工业企业规模培育”专题发展高层论坛,研究促进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措施;引导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围绕做大做强主业、拉长延伸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行业发展动态和企业战略对策研究,调整完善发展规划;支持规模培育重点企业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整体策划并形成战略发展规划方案。
  (二)鼓励技术进步。加大创新创业载体和科技研发基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三项经费和工业发展基金等扶持资金优先用于扶持规模培育重点企业。
  (三)促进资本运作。鼓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积极探索有效的资本运作模式,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和引进战略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形式,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鼓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按照产业布局规划设立特色产业园区;对纳入城区工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用地指标和企业融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四)拓展国际经营。鼓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设厂、设立办事处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挤占国际市场份额;鼓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参加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内外展会,把握市场动态;鼓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牵头筹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保护、国际经营与合作以及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要素协调。帮助规模培育重点企业争取银行融资额度,积极拓展上市融资、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银团贷款;优先帮助规模培育重点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优先保障用电计划、燃料供应和运力条件;进一步加大对规模培育重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的倾斜扶持。
  (六)加大扶持力度。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在支持企业发展资金中设立大企业(集团)培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和支持规模培育重点企业的战略研究、并购重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名牌创建、上市推进、国际化经营、高层次人才培训以及对企业奖励等,资金总量视当年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同步增长。市区企业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补充意见》(通政办发〔2008〕76号)的,享受《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意见》(通政发〔2005〕54号文件)有关政策,县(市)可参照执行;市区企业扶持资金由市财政支付,县(市)企业扶持资金主要由县(市)财政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大企业(集团)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工业企业规模培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考核,定期召开规模培育工作查评推进会。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规模培育工作的组织与推动。
  (二)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南通市工业企业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库。凡在本市注册、上年营业收入7亿元以上,营业收入及利税增幅同比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都可申请列入规模培育重点企业库,并提交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做大做强方案,经市大企业(集团)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列入培育计划。入选企业年度完成实绩由统计部门认定,市大企业(集团)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企业目标完成情况,逐年进行动态调整。
  (三)强化服务推进。采取市与县(市)、区分级服务、管理、推动的办法,建立工业企业规模培育工作专题协调会议、动态情况通报、重要事项督办、办事效能监察等系列推进机制以及领导与规模培育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完善整体服务推进体系和“直通车”服务制度,形成推进合力。坚持“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和优质服务。
  (四)优化考核激励。工业企业规模培育工作的考核对象为县(市)、区政府、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1)县(市)、区政府每年年初制定规模培育年度计划,市政府实行年度跟踪查评,次年初对照目标进行考核奖励。完成计划目标的,给予县(市)、区领导班子奖励10万元。其中,每新增1家百亿级企业,增加奖励10万元;每新增1家50亿级企业,增加奖励5万元;每新增1家30亿级企业,增加奖励3万元。对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支付。(2)加强对市和县(市)、区各职能部门促进规模培育工作的考核,将服务质量和效率纳入市和县(市)、区两级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的管理考核范畴。(3)规模培育重点企业每年年初明确年度发展目标,市和县(市)、区政府实行年度跟踪查评,次年初对照目标进行考核奖励。规模培育重点企业达到百亿级、50亿级和30亿级规模的,分别授予企业主要经营者金牌、银牌和铜牌;同时授予企业主要经营者“南通市优秀企业家”称号。

  附件:
  南通市工业企业规模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表

属地

规模级别

分年度发展目标(家)

备注

(营业收入)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崇川区

百亿级

0

0

1

导向2家

50亿级

0

2

2

 

30亿级

5

5

6

 

10亿级

6

7

7

 

港闸区

百亿级

0

1

1

导向2家

50亿级

1

2

3

 

30亿级

2

5

5

 

10亿级

5

8

10

 

开发区

百亿级

0

0

1

导向3家

50亿级

1

2

5

 

30亿级

1

5

5

 

10亿级

5

6

9

 

海安县

百亿级

0

0

1

导向2家

50亿级

1

2

4

 

30亿级

2

5

8

 

10亿级

12

14

14

 

如皋市

百亿级

1

1

1

导向3家

50亿级

2

3

3

 

30亿级

3

3

4

 

10亿级

9

10

10

 

如东县

百亿级

0

0

1

导向1家

50亿级

0

1

3

 

30亿级

1

3

3

 

10亿级

4

8

9

 

属地

规模级别

分年度发展目标(家)

备注

(营业收入)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通州市

百亿级

0

0

1

导向3家

50亿级

1

3

4

 

30亿级

2

4

6

 

10亿级

5

7

13

 

海门市

百亿级

0

0

1

导向2家

50亿级

0

2

3

 

30亿级

2

4

8

 

10亿级

7

15

17

 

启东市

百亿级

0

1

2

导向2家

50亿级

1

1

3

 

30亿级

1

3

5

 

10亿级

3

8

11

 

全市

百亿级

1

3

10

导向20家

50亿级

7

18

30

 

30亿级

19

37

50

 

10亿级

56

8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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