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规划建设局。
主要任务:按各自的辖区范围组织整治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两镇、两区和市规划建设局要加快对城郊结合部道路与市区道路交接口的硬化,防止泥土带入城区。
(六)单位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创办(爱卫办)、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
主要任务:由市创卫办(爱卫办)负责协调,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并存档管理。河东、河西区负责将辖区内的情况提供给创卫办,对脏、乱、差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七)垃圾广告、家禽和养犬管理
牵头单位:市创卫办(爱卫办)、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财政局
主要任务:由市财政局落实专款实行招投标,试行半年打击垃圾广告承包管理,遏止城区饲养家禽的现象,规范养犬管理。
(八)除四害工作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主要任务:由市爱卫办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公共环境除四害承包服务工作,对于各单位内的环境,则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爱卫办进行除四害执法工作,要求各机关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按规范消杀。
(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整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任务:1、对城区划线停车;2、对未按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3、对田独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春园路、解放路、第一集贸市场路口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4、整治后移交辖区管理。
(十)“五小”行业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文体局、三亚工商局
主要任务:1、按原“五小”整治方案继续整治至达标;2、对五小行业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3、每条街要建设一批五小单位卫生样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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