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整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存在问题做好迎接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
(三府办〔2008〕223号)
田独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南新农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9月5日召开的我市迎接全国爱卫办考核鉴定工作协调会议精神,迅速解决当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的考核鉴定,现将有关工作责任分工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任务分工
(一)营造“创卫”活动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市创卫办、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主要任务:1、“两台一报”要做到每天有创卫报道;2、河东区、河西区负责发动辖区内单位、社区进行创卫宣传;3、市规划建设局在10月10日前要完成市区建筑工地墙体创卫宣传广告;4、市交通局负责汽车站、火车站、凤凰机场的创卫宣传;5、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创卫宣传工作;6、市委宣传部负责5个大型电子屏创卫广告宣传;7、市卫生局负责各医院的创卫宣传;8、市创卫办(爱卫办)负责提供创卫宣传内容和在相应的地点设立创卫宣传风景栏(墙)。
(二)卫生保洁
牵头单位:市园林环卫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及两区环卫局
主要任务:保洁至少在12小时以上,每天清运垃圾两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到位。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牵头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
主要任务:对城区、镇区、场区的辖区各单位、各店铺和居民住户制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进行处罚,培养良好的卫生风气。
(四)建筑工地卫生和渣土余泥运输管理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交警支队
主要任务:1、在10月10日前按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施工工地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城区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对10月20日前能够完工的,加快速度完工,如在10月20日前不能完成的,要按规范做好围档规范施工。对运输渣土余泥的车辆要严格规范,2、工地进出口要有冲洗设备,对运输车辆的抛洒行为要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