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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南京市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9、努力提升综合防控水平。进一步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以网络化巡防机制为重点,继续实行机关带巡、机关查巡、领导督巡制度,最大程度地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抓获率,确保一线实战单位警力不低于全市警力总数的90%。不断充实由政府出资招聘的专职保安联防力量,制定出台《南京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范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管理,提高专职保安联防队伍的专业技能,提升实战水平。大力加强群防群治网络建设,采取发展治安志愿者队伍、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党团员和机关干部参与居住地综治工作以及警务室进农村、实行农村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等措施,进一步拓展群防群治工作的领域和覆盖面。
  10、继续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建设。按照平安创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全覆盖”的要求,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外延,丰富活动的内涵。

  重点开展“十大平安”系列创建活动,即:平安街(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单位)、平安医院、平安道路、平安工地(拆迁)、平安场所、平安市场。在城区继续深化社区“双创”活动,“无刑事案件社区”、“平安社区”的创建率,每年必须达到10%和20%以上。在农村开展“无刑事案件村”、“平安村”创建活动,强化镇、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农村集镇技防力度,健全农村治安巡防队伍,规范治安巡查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农村各种经营承包项目的治安防范、打击偷盗破坏农用设施、严防非法宗教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各种宗教纠纷、做好“空巢化”家庭子女教育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村地区的治安稳定。
  五、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1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力争命案必破、挂牌全破。针对季节性犯罪、方面性犯罪、多发性犯罪的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斗争的高压态势。加强政法和综治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把严打方针贯彻落实到打击犯罪的各个环节。加强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确保依法严厉打击、及时主动打击、精确有效打击。正确把握刑事政策,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2、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重点查处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案件。健全和完善防范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安全监管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加强预防对策和立法研究,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法制化进程。
  13、着力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发现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市、区县每年确定1-2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攻关,重点治理,努力形成职能互补、盲区共管、漏洞共堵、整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减少突出治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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