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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卫生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卫生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8〕14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地震灾后部分乡镇卫生重建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卫生重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卫生重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地震灾后部分乡镇卫生重建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党办发〔2008〕7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援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灾后重建规划,尽最大努力为灾区卫生重建提供最急需的支援,健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恢复灾区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任务
  1.到2008年8月底,我市按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对支援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需求情况,全部调防到位,开展对口支援县、乡镇临时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并继续为灾区群众提供最急需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到今年年底,在青川县中医院、妇保院、疾控中心、卫监执法大队和乔庄镇、瓦砾乡、黄坪乡、茶坝乡卫生院及其当地灾民安置点,初步形成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能开展基本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到2009年底,我市对口支援县、乡镇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恢复。县级医疗机构能开展常规的妇产科、骨科、普外科手术,可及时处理农药中毒、溺水等常见中毒、损伤疾病,满足常见传染病的分诊、隔离治疗要求和能够开展妇幼保健常规服务;乡镇卫生院具备急诊、转诊功能,可进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够定期到农村开展巡诊等。县级疾控中心能够开展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报告等常规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防疫机构具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一般疫情调查处置、免疫预防接种和健康教育等常规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具备食品、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等监督执法能力,能及时处理食物中毒、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到2010年,全面完成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和管理培训、带教任务,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有效处置。我市对口支援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且运行良好,满足当地群众的基本医疗、紧急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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