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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陇南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减轻道路交通故事故的危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甘肃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导意见》,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安监、民政、交通、建设、医疗卫生、交警、消防、保险、公路、运管、社保、农牧、农机监理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队、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的副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现场勘查调查、现场保卫、医疗救护、现场救援保障、善后处理、联系接待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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