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危险化学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加强企业工艺管理、设备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定员、超产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开展禁钾专项治理。
(8)水电行业。认真开展水电行业特别是小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重点对工程围堰施工、水坝、隧道开挖、导流明渠、护坡、施工脚手架、高宽棚架、供电、机械等部位的整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定专人、定时间、定责任、定资金,落实整改措施、方案,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
质监、水利、电力、旅游、林业、农牧、供销、教育、电信等部门和行业(领域),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落实整治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08年8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日至9日)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本县(区)、本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上报市安委办。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8月10日至10月15日)
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拟定实施方案,结合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政府督查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5日)
市政府组成督导小组,深入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26日至30日)
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专项整治情况,市安委会办公室归纳、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搞好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成立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崔景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玉峰 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