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8﹞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陆浩、省政府省长徐守盛和市委书记王义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遏制高危行业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要求,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灾后复产和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为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农机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材生产企业、公路施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电、消防等8个高危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分工落实。其它行业结合国务院、省、市关于“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这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是:
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尤其是“5.12”震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汛措施,加强汛期安全,防范由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