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抓住国家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积极争取作为国家服务业试点城市,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推进广州空港经济区和海港经济区建设,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改革创新试验区。争取国家支持,不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23.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尽快转制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加快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的分离,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
24.加快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鼓励国有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加大对重点国有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重组、改造。
25.大力促进民营服务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发展服务业,逐步建立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拓宽民营服务企业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积极引导民营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支持民营服务企业改制上市。实施民营企业人才工程,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和创业支持等公共资源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合作。
六、扩大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提高开放型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26.深化穗港澳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的广泛合作。立足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促进与港澳的合作。抓住CEPA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契机,尽快形成穗港服务业合作框架,建立穗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园区,降低服务业引进准入门槛,重点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大型商务设施、国际营销、研发设计、创意产业、信息服务、检测认证等现代服务业,联合构建穗港贸易投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大通关信息平台、世界级会展基地和金融创新区。
27.推动与周边地区在服务领域的全面合作。以加快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突破口,强化和提升广州与泛珠三角区域城市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务会展、信息服务、旅游服务等领域的全面合作。逐步实现珠三角城市在户籍、社保等制度性要素的异地共享,服务领域行业资质、技术标准的互相承认,交通基础设施的无缝对接,建设珠三角服务大市场。
28.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学习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与国际市场接轨。用足用好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有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开辟服务外包企业进出境通关的“绿色通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策略,着力引进服务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投资中心、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战略性资源。鼓励服务出口和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扶持较有优势的民族品牌服务业走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实现从“服务广州”向“服务世界”拓展。构建以政府服务为基础的“走出去”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市服务业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