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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08年嘉峪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污染现状。加快工业园区污染治理步伐,促进企业环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限制、淘汰工业园区内落后产业,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改善环境的自觉性,促进园区内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向“园林式”园区、“花园式”工厂迈进。
  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业园区办
  2、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工作,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问题。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噪声问题,按照2007年市政府批转实施的《嘉峪关市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暂行规定》,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有效整治,使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
  3、开展医疗废弃物整治工作,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开展集中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废弃物的收集、消毒、毁型等工作,同时做好医疗废弃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卫生局
  4、加大对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要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隐患单位进行排查,加大对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对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5、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防止矿山开发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
  6、加强固废的监管力度,做好固废的申报登记工作。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申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与处置现状以及尾矿库的环境安全情况。
  责任单位: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根据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对环境污染、违规审批、超标排污、擅停治污设施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和抽查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并提出整治措施,有计划地逐一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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