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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政发【200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04年全市第五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市地方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为我市的修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加快我市地方志工作进程,市政府决定对永登县地方志办公室等11个先进单位和火泽东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珍惜荣誉,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向他们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我市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附:市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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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
  一、先进单位(11个)
  永登县地方志办公室
  榆中县地方志办公室
  西固区地方志办公室
  七里河区地方志办公室
  城关区地方志办公室
  皋兰县地方志办公室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工商局
  市总工会
  二、先进个人(20人)
  火泽东  永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汉光科  榆中县地方志办公室科员
  张 乐  西固区地方志办公室科员
  卫凯红  七里河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千同和  城关区地方志办公室调查员
  刘祝成  安宁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尚 俊  红古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魏荣邦  皋兰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赵执信  市发改委原副调研员
  崔生荣  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晓威  市公安局史志办主任
  马凤莲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陶俊科  市总工会史志办主任
  朱宗逊  市粮食局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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