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和河北省2008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财农〔2008〕42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局(畜牧主管局):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和《河北省2008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建设我省蔬菜产业质量效益强省,促进蔬菜产业向现代农业方向发展,根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实施办法》,特编制《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投资支持重点
(一)蔬菜(含食用菌、芦笋)产品质量好、特色突出、出口潜力大的主产县(市),建设特色规模化大产业蔬菜基地。
(二)以提升蔬菜产品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进节水、节肥、节药“三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突出节水栽培和无公害物化技术补贴,支持奥运蔬菜基地生产。
(二)建设万亩以上种植规模的无公害标准化芦笋生产出口基地县(市)。
(三)围绕“一县一业一园”,建设蔬菜、食用菌、芦笋新技术科技示范园和无公害标准化产业基地。
(四)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筛选、示范推广和关键配套技术应用研究补助。
二、基本条件和优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河北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内蔬菜(含食用菌、芦笋)产业比较优势明显、领导重视、技术力量强、服务体系健全、2006年以来产品检测质量全部合格、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强、菜农组织化程度高的县(市、区)。
2、蔬菜项目需具备:蔬菜播种面积10万亩或占本县耕地面积30%以上、设施连片面积2万亩以上的蔬菜主产县(市);蔬菜优势特色明确、品牌突出、出口量多、发展潜力大、新品种示范和新技术推广成绩突出的县(市、区)。
3、芦笋项目需具备:现有芦笋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已建设成方连片无公害标准化核心示范区500亩以上,F1代优良品种覆盖率超过70%的芦笋种植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