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福建土楼”网站管理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福建土楼”网站管理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08〕195号)


永定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的网络宣传,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文化与出版局、旅游局、数字龙岩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数字办”)共同主办,市数字办制作的“福建土楼”网站(Http://www.fjtl.gov.cn)已正式开通。为做好网站运行管理和宣传工作,打造“福建土楼”网站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的组织管理

  1、成立“福建土楼”网站编委会。

  主   任:邓振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常务副主任:阙明龙(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主 任:赖才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庆林(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张发盛(市数字办主任)

        张胜本(市文化与出版局副调研员)

        王启勇(永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编委会下设网站编辑部,设在市数字办,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工作。

  主 编:林开荣(市数字办)

  编 辑:苏素娟(市数字办)、龚祖灿(市政府新闻办)、唐宝红(市文化与出版局)、罗炳崇(市旅游局)、林松源(永定县政府办)。

  2、编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政府办:负责网站相关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检查督促。

  (2)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网站的对外宣传推介。

  (3)市文化与出版局:负责提供土楼客家文化相关资料。

  (4)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土楼旅游相关资料,解答网上旅游咨询问题。

  (5)市数字办:负责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编辑部的日常管理,保障网站安全。

  (6)永定县政府:负责提供土楼相关文字、图片、视频和有关动态信息资料,并在网站的运行保障及相关信息资料的开发利用上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二、网站的内容更新

  1、“福建土楼”网站编辑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明确编辑人员的工作分工和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