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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龙政办电〔2008〕183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个小时学习政治或业务。
  二、在岩的中央、省属单位和双重管理部门可参照上述工作时间自行安排。
  三、工作时间调整后,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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